轉知修正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 作業規定」第8點、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、第5點附件4、 附件5、附件6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1-27 09:47:51  點閱:73


主旨:檢送修正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」第8點、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、第5點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。

三、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